证券代码:603933简称:睿能科技公告编号:2024-082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应
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人(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授信主体银行名称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分行14000万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福州分行6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分行5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福建睿能科技城北支行8000万元信用方式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福州市分行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6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6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
吉祥支行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8000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10000万元(福建)有限公司为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不超过人民币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分行3000万元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福州分行3000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分行3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
城北支行8000万元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提供担保全资子公司贝分行4000万元
能电子(福建)不超过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有限公司3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4000万元保,追加以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不超过人民币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全资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4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贝能电子(上不超过人民币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000万元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广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香港的房产做抵押,同时福建睿能不超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2000万港币全资子公司贝能电子
贝能国际有限(福建)有限公司和广公司泰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不超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贝能
1000万美元
国际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分行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000万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
全资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建海睿达分行3000万元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提供担保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000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福州分行30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凤溪不超过人民币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全资子公司支行15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上海奇电电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不超过人民币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盈浦支行1500万元提供担保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全资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不超过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嘉兴睿能电气南湖支行30000万元嘉兴睿能电气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分行2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2000万元提供担保,福州睿能控
制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控股子公司
16%的少数股东福建平
福州睿能控制潭瑞虹股权投资管理合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不超过人民币伙企业(有限合伙),分行1000万元以其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
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
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19日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
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