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的回函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问询函》已收悉,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认真
自查核实,现就该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筹划涉及格林达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
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格林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格林达股票的情
况,也不存在质押所持格林达股份的情况;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对
格林达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
特此函复.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问询函)的回函》之盖章页)
控股股东: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204年1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