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世运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世
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运电路”、“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世运转债”)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对公司提前赎回“世运转债”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世运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
1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00 万手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
额100000万元。本次可转债期限6年,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7年1月
19日止,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58 号文同意,公司 10.0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2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世运转债”,债券代码“11361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世运转债”自2021年7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世运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6.50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影响,“世运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7.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2022年6月15日、2023年5月26日、2024年6月13日发布的《世运电路关于权益分
1派引起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以及2024年4月16日发
布的《世运电路关于“世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世运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世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7.59元/股的130%(即22.87元/股),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世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世运转债”的议案》,同意公司行使“世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世运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世运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世运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世运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世运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世运电路本次提前赎回“世运转债”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人对世运电路本次提前赎回“世运转债”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世运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笑雨申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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