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证券简称:国茂股份公告编号:2024-028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20867856.59元(母公司报表口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6302783.3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拟定并提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5908843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9090611.60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4.0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4年下半年度。
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