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审
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8年8月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901-26
(4)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末,现拥有合伙人212名、注册会计师155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仕谦,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逾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淑芬,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复核人:林志忠,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
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