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唐炎钊)
作为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唐炎钊在2024年履职期间,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参与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同时,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决策支持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情况
唐炎钊: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于武汉冶金设备制造公司党委组织部及车间从事组织管理、基层管理工作,于中国科技开发院医药科技开发所从事风险投资的理论研究及评估工作。现任教于厦门大学,期间赴纽卡斯尔大学、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学习,并于曼彻斯特大学、百森商学院作访问学者,同时兼任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由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12月1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注:上述兼职情况的统计日期截至本报告日。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保
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履行勤勉义务:
股东会:共出席5次股东会会议,均亲自到场听取股东意见,无缺席情况;
董事会:应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全部按时现场参会,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3次会议,均按时现场参与,审议议案全票赞成,无异议;战略委员会:任职期间积极承担对公司中长期发展与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建议职责,本年度未召开相关会议。
(二)决策程序与合规性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完整审批流程。本人对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切实维护公司治理规范与股东合法权益。
(三)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外,通过电话、邮件、现场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重视加强与
内部董监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现场工作的履职时长合计约15.5个工作日。
(四)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参与资本市场专
业培训:*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第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参加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主办的《厦门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题培训》,深化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案例的学习。通过上述培训,本人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强化对上市公司合规运作与风险防范的实践认知。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为全体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全面支持和必要条件。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主动、及时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并积极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会议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参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两项议案,并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市场公允原则,真实反映业务实际,有利于保障生产经营稳定,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2024年度与金融机构发生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定价按市场化原则执行,公平合理,有助于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审阅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各期定期报告,
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监管要求,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协同审计委员会推动内控体系建设,指导内审部门
完善制度并保障有效执行。公司现有内控体系完整合规,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缺陷或偏差,有效保障资产安全与经营规范。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可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融资保障,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且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五)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通过合理配置闲置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且相关操作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需改聘审计机构以确保审计独立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可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及监管要求,客观公正履行审计职责,且其确定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理,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
本人认为:本次换届程序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质合规,表决程序合法透明,未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或重点关注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整体运作规范、高效,现有制度体系较为健全,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公司“双轮两域”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公司需进一步加强内部与风险管理、合规与法务管理及战略协同机制,通过系统性提升优化资源配置效率,进而支撑战略精准落地,助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关
注公司的治理运作与经营决策。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保持了良好且高效的沟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大力支持与配合,对此,本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炎钊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