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9证券简称:新澳股份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19日,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10月1日,以公司内部公告平台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新澳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325名激励对象授予1426.7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00万股;
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4.60万股,合
计放弃5.60万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325人调整为323人,实际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26.70万股调整为1421.10万股,预留部分200万股保持不变。
2023年12月5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16444943股增加至730655943股。
7、2024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情况
根据《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为20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预留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0月17日)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已超过12个
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