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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0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证券代码:603887公告编号:2024-140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城地香江”)股票自

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7日,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0.76元/股,已触发“城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城地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城地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有的“城地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28元/

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请投资者务必关注到相关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募集资金12.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94亿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

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64号文同意,公司1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城地转债”,转股期起止日为2021年2月4日至2026年7月27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9.21元/股。公司可转债发行期间,因实施利润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触发下修转股价格条件,对初始转股价格进行了向下修正,当前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为8.28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城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

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城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0.76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城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决定202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城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城地转债”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城地转债”全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城地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城地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赎回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城地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的前6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城地转债”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城地香江本次提前赎回“城地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城地转债”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城地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28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请投资者务必关注到相关风险。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城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7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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