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股票简称:数据港公告编号:2024-04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据港”)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
12月18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
会议由董事长孙中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关于公司变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1—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筹划需要,为更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上限由6亿元提升至10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三、《关于修订债券相关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拟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需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落实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的信披事项执行要求,公司需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落实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执行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既有《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拟定了《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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