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证券简称:东宏股份公告编号:2024-05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或中止发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高效、顺利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将原定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707018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5641460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发行数量上限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