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6证券简称:海程邦达公告编号:2024-04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叔耀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1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惠惠女士、栾飞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
1、惠惠: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栾飞斐: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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