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9证券简称:洛凯股份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电话、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谈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注册申请。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拟进一步明确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1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43.10万元,发行数量为403431
手(4034310张)。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T日)至2030年10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票面利率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
第六年2.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0月23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4 月 23 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0月1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4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
2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发行对象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6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不存在无权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 A 股股份数量。若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6 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 A 股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公司将于申购起始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T 日)披露可转债发行原 A 股股东配售比例调整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洛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316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洛凯股份的股份数量
按每股配售2.521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521手可转债。
原 A 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手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认购转债加总与原 A股股东可配售总量一致。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申购量获配洛凯转债;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请投资者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洛凯配债”的可配余额。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全部可参与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 0.002521 手/股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403360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