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3证券简称:百合花公告编号:2024-045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2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不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128972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128972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17496676股减少至41636770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17496676元减少至416367704元。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总股
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二、关于公司本次减资无需召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说明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三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的规定,公司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减资的情形无需召开债券持有人
1会议,因此,公司及债券持有人无需就此次减资召集并召开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三、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2024年8月23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经五路1768号
2.申报期间:2024年8月2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3:00-17:00)
3.联系人:王迪明
4.电话:0571-82965995
5.电子邮件:wdm@lilgroup.cn
2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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