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含子公司),不
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17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983.5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84元/股。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