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能够客观、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
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始终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规模配备了充足的审计人员,审计项目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
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告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容诚会计师
1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资格和履职能力,并同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
进行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重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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