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1证券简称:志邦家居公告编号:2024-07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
00召开了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
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2024年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436547813股减少至436505813股,注册资本由436547813元变更为436505813元。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前述证券变更登记。基于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根据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此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