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友钴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股票简称:华友钴业公告编号:2024-097
转债代码:113641转债简称:华友转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5.38元/股调整为24.38元/股。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友钴业”)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1华友钴业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
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112)。
4、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114)。
5、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8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856名激励对象授予1368.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2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39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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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8、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公司已于2024年6月8日披露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697212897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A股股份合计
21852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75360737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7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授予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方法:派息时,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25.38-(10.00/10)=24.38元/股。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5.38元/股调整为24.3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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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华友钴业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价格、资金来源相关事项及本次调整的情况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相关
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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