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8证券简称:秦安股份公告编号:2024-051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公司历史分红情况及本次分红背景
自2017年上市至今公司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93783.38万元,现金回购
29240.96万元,合计现金回报123024.34万元,占公司2017年IPO募集资金净额
的200.58%(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为61333.92万元)。
近三年一期现金回报(含现金分红及现金回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1-9月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每股0.5元每股1元每股0.5元每股0.3元
当年实际发放现金分红金额20724.8442171.6821628.24
现金回购金额9290.238000.06
现金回报小计9290.2320724.8442171.6829628.30
股息率(注1)2.48%6.06%8.40%8.41%
现金分红股息率同行业排名(注2)9/2401/2406/2402/240
期末可支配现金余额(注3)116561.33131935.91112190.17108141.13
1注1:股息率=(当年实际发放现金分红金额+当年股份回购支付金额)/当年年末公司市值
注2:现金分红股息率在同行业排名数据来源于东方财富Choice
注3:期末可支配现金余额=期末货币资金+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受限资金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3年修订)》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等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于2025年春节前实施利润分配。
二、公司2024年三季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27899904.50元。母公司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98849097.44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34510502.77元。公司稳健的盈利水平、充足的货币资金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根据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出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次股息派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届时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11829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38797049股扣除公司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1182900股后的股数427614149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2发现金红利128284244.70元(含税)。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的
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000.06万元,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前三季度回购金额合计20828.49万元,约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62.8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通知另行公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春节前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合理回报投资者。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
东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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