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商务部等7 部门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细则公布。4 月26 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 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具体如下:(1)补贴时间及范围: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 年4 月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10000 元(购买新能源车)/7000 元(购买燃油车)的一次性定额补贴。(2)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 比例共担,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 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 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 比例分担。(3)补贴监督管理:各地方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做好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预计此次以旧换新政策将有望拉动今年乘用车需求提升。截至2023 年底,国内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存量超过1600 万辆,考虑到每年自然置换,预计此次以旧换新政策仍将有望推动部分老旧车型车主主动置换新车;以1600 万辆为基数,对以旧换新政策对乘用车销量的拉动效果作敏感性分析,假设按不同的置换比例增加幅度进行敏感性测算,预计以旧换新政策有望增加2024 年乘用车销量80-240 万辆,占2023 年乘用车销量比重在3.1%-9.2%之间,预计以旧换新政策将有望为2024 年乘用车车销量增速起到拉动作用。
预计中低端乘用车销量占比较高的自主品牌车企将有望受益。预计仍在使用老旧车型的消费者主要为中低收入人群,在以旧换新补贴支持下,预计其置换新车也将偏向购买中低端新能源车或燃油车型,对中低端乘用车销量占比较高的自主品牌全年销量的拉动作用或将更为显著。
从投资策略上看,预计以旧换新政策将有望促进行业需求逐步改善,预计中低端乘用车需求有望率先复苏,行业需求回升后将促进行业盈利能力改善。行业及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后,部分整车及零部件公司估值有望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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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宏观经济下行影响汽车需求、车企价格战压力、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政策实施时间及进程不确定性、假设条件变化影响测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