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证券简称:鸣志电器公告编号:2024-063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盘阳路59弄7幢16号(近联友路)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7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837451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67.7385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常建鸣先生因公无法参加会议,经公司董事一致同意推选董事常建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人,董事常建鸣、傅磊、刘晋平、Ted T.Lin、独
立董事黄苏融、鲁晓冬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邵颂一、沈陆威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此次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83719734 99.9910 13400 0.0047 12000 0.0043
2、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83715634 99.9896 14600 0.0051 14900 0.005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会议有效表决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权的比例当选
(%)选举常建鸣为公司第五
3.0128325316999.8266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傅磊为公司第五届
3.0228320064099.8081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常建云为公司第五
3.0328324788599.8247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程建国为公司第五
3.0428325896099.8286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怀志为公司第五
3.0528329930899.8428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温治中为公司第五
3.0628326310699.8301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议案会议有效表决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权的比例当选
(%)选举黄河为公司第五届
4.0128346745499.9021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孙峰为公司第五届
4.0228347854699.9060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鲁晓冬为公司第五
4.0328342063699.8856是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会议有效表决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序号权的比例当选
(%)选举邵颂一为公司第五
5.01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28341717599.8844是
事选举陆政一为公司第五
5.02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28347309599.9041是
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
12162430899.8826134000.0618120000.0556
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2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162020899.8637146000.0674149000.068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选举常建鸣为公司第五届
3.012115774397.7276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傅磊为公司第五届董
3.022110521497.4849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常建云为公司第五届
3.032115245997.703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程建国为公司第五届
3.042116353497.754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怀志为公司第五届
3.052120388297.9407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温治中为公司第五届
3.062116768097.7735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河为公司第五届董
4.012137202898.7173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孙峰为公司第五届董
4.022138312098.7686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鲁晓冬为公司第五届
4.032132521098.5011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邵颂一为公司第五届
5.012132174998.4851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陆政一为公司第五届
5.022137766998.7434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会议的议案3、4、5为累积投票议案,表决结果为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亦涛、吕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