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鸣志电器
股票代码:6037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永恒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官塘巧明街106号冠力工业大厦5号楼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3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实施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附表...................................................11
2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鸣志电器、本公司、公指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新永恒公司新永恒指新永恒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指书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章程指《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万元、亿元指
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新永恒公司
企业类型 个人企业(INDIVIDUAL)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官塘巧明街106号冠力工业大厦5号楼1室公司编号06793958成立日期1980年9月2日主营业务金融投资通讯地址香港九龙官塘巧明街106号冠力工业大厦5号楼1室股东梁生之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地者地区的居留权梁生之男负责人中国香港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4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公司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30日通过公司披露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2)。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098%。其中:
(1)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549%),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00股,且在任意
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及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息披露义务。
5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发展需求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
5591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股)(%)(股)(%)
新永恒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5354266.3348%20944125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价格区间减持股数减持比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例(%)
2024/12/23~50.21~
集中竞价40000000.9549
2025/3/2368.55
新永恒公司
2024/12/23~70.00~
大宗交易15913010.3799
2025/3/2382.18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被冻结的情况。
6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价格区间减持股数减持比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例(%)
2024/12/23~50.21~
集中竞价40000000.9549
2025/3/2368.55
新永恒公司
2024/12/23~70.00~
大宗交易15913010.3799
2025/3/2382.18
7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了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向上市公司出具的减持计划,
上述股份减持情况与前期提供的减持计划不存在差异,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实施减持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永恒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2025年3月21日
10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在地股票简称鸣志电器股票代码603728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香港九龙官塘巧明街106新永恒公司名称务人注册地号冠力工业大厦5号楼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加□减少□不变,但持有无一致行有□无□
数量变化股人发生变化□动人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上市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
公司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持股数量:26535426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比例:6.3348%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变动数量:5591301股
变动比例:1.3348%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20944125股
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比例:5.0000%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3月23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不适用□金来源
11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
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及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内继续增持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不适用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2(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永恒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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