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股票代码:603725
2024年9月目录
1.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1、公司董事会秘书室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和安排会务工作。
2、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3、会议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
问和发言;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4、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5、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
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侵犯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提交公安机关由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拘留等行政处罚。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日
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聚锦路鹰创园鹰牌陶瓷集团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参会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主持人宣布股东和代理人到场情况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4、报告并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律师等回答股东提问
6、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7、对议案进行表决
8、会场休息(统计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9、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主持人、记录人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上签字
12、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4议案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
审计机构,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5议案二: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为规范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6议案三: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同意以总股本218352000股扣除回购股份2087800股后的股份数量216264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218352000股变更为304857680股,注册资本由218352000元变更为304857680元。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352000元。304857680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18352000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04857680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及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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