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0证券简称:宁水集团公告编号:2025-003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8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1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390.2780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2%
实际回购金额3885.1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91元/股~11.04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7日,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2025年1月1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02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回购的最高价格为11.04元/股,回购的最低价格为8.91元/股,回购均价为9.95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8851263.91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2024年2月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在此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股份数量
(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3242000100.00203242000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29200361.4433483161.65
股份总数203242000100.00203242000100.00
注: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3902780股。其中,本次回购前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920036股股份以及本次回购方案回购的554464股股份共计3474500股股份已于2024年7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故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
3348316股股份。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390278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34745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4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其中,554464股来源于本次回购方案已回购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3348316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