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8证券简称:航天工程公告编号:2024-039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983868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4.3272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从斌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孙庆君董事、王秀江董事采用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莫晓峰监事采用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光辉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98244962 99.9643 109406 0.0274 32500 0.0083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
2.01选举姜从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39797541599.8967是非独立董事
选举何国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9777247999.8457是
非独立董事选举孙庆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339777148199.8455是
非独立董事选举郭先鹏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439778187799.8481是
非独立董事选举张彦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539789297299.8760是
非独立董事选举朱玉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639777117399.8454是
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选举杨鹃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3.0139778496999.8489是
事选举曹俊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3.0239783097399.8604是
董事选举张文亮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3.0339776776899.8445是
董事
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序号当选
权的比例(%)选举林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
4.0139777269199.8458是
职工监事选举莫晓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4.0239782666799.8593是
非职工监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245399.4210940.44332500.13
1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68950062018
选举姜从斌为公司第五届242698.33
2.0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914228
选举何国胜为公司第五届240697.51
2.0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20606
选举孙庆君为公司第五届240697.50
2.03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20865
选举郭先鹏为公司第五届240797.54
2.04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560487
选举张彦军为公司第五届241897.99
2.05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69988
选举朱玉营为公司第五届240697.50
2.06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90053
选举杨鹃为第五届董事会240797.56
3.01
独立董事869612
选举曹俊雅为第五届董事241297.74
3.02
会独立董事470076
选举张文亮为第五届董事240697.49
3.03
会独立董事149515
选举林松为公司第五届监240697.51
4.01
事会非职工监事641814
选举莫晓峰为公司第五届241297.73
4.02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03940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选举的董事、监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行、刘梅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