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证券简称:江苏新能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
10月1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二)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将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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