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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胜
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大胜达本次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金额2024年1-11月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4年1-11月已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1,000.00869.7812.38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500.001,746.3627.84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700.00703.6556.36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100.0062.990.03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00154.270.08
合计4,500.003,537.05-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其他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前次预计金额1l注]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注2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1,000.00869.78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0.001,746.36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付物业费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710.00703.65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120.0062.99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0.00154.27
合计4,030.003,537.05
[注1]前次预计金额的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注2]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介绍
(一)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8日
20,000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2036号东方至尊国际中
心1幢21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绵、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纸浆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173,580.46万元,总负债为
112,824.35万元,净资产60,756.1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57,890.10万元,
净利润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745.55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41,625.04万元,总负债182,649.10万元,净资
产58,975.95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65,426.34万元,净利润-1,780.17万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2日
2,228.00注册资本: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方聪艺及配偶间接控制
的法人组织.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47,577.72万元,总负债为
1,374.47万元,净资产为46,203.2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4,255.27万元,
净利润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4,965.39
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3,768.57万元,总负债为3,562.86万元,净资
产为50,205.71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为38,238.39万元,净利润4,032.7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
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
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
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
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本次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相关的董事会议案
和决议、监事会议案和决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和决议,对公司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同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
℃避表决.
(2)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
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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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代表人:
张昱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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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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