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2021年公
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晨丰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公司出现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事项于2024年11月1日发出《关于召开“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晨丰转债”2024
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28
(三)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1500.00万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2.0%、第五
年2.5%、第六年3.0%
5、债券期限: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8月22日
1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即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3:00
2、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表决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15:00至2024年11月11日15:00。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17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768630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18.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表14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539050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12.99%;通过网络投票债券持有人3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229580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5.53%。
(二)发行人代表出席了会议。
(三)受托管理人出席了会议。
2(四)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一)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6863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100.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0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00%。
(二)议案二:《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76863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100.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0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秦莹、苏靖雯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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