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证券简称:泰禾智能公告编号:2024-10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对外出租厂房的基本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部分厂房出租于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智测”),租赁期限为五年,租赁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起租(以实际交付为准)。第一年到第三年的租金为22元/平方,第四年到第五年的租金为24元/平方,物业费均为0.4元/平方物业费,租赁期租金与物业费合计
2784000.00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市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上述交易事项金额已累计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公司已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本次对外出租厂房的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1日,公司与中检智测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
下:
甲方(出租方):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承租方):合肥中检智测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的描述
1.甲方出租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江淮大道(派河大道)与蓬
莱路交口泰禾智能产业园(新港基地)5号车间部分厂房,租赁面积为2000平方米厂房给乙方作为生产使用,如有变更应提前书面提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甲方提供便利的供水供电,如有额外提供设备、设施的,应附相应的清单
作为合同附件,包括名称、型号、数量、现状描述等必要信息。乙方如须对厂房进行改造的,必须在改造前将改造方案及改造价格提交给甲方,经得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改造,水电改造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改造所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改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租赁时,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将改造的内容恢复原状,若乙方拒绝,甲方有权将恢复费用自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保证金不够扣除的乙方应当另行补足。
(二)租赁期限
自2024年11月1日(租赁起始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租赁终止日)止(包括首尾两日),按年整租,租赁期的前三年租金不做调整;第四年到第五年的租金为24元/平方/月,物业费均为0.4元/平方物业费。
(三)租金及支付
1.第一年至第三年,厂房租赁价格为人民币22元/平方米/月,即每月
44000元,年租金合计528000元;此外,收取物业费0.4元/平方米/月,合
计年物业费9600元。协商后实际收取租赁价格与物业费共计5376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柒仟陆佰圆。第四年和第五年,厂房租赁价格为人民币24元/平方米/月,即每月48000元,年租金合计576000元;此外,收取物业费0.4元/平方米/月,合计年物业费9600元。协商后实际收取租赁价格与物业费共
2计5856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伍仟陆佰圆。该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续租
时的租金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2.租房保证金为44000元整,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入驻前,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合同解除/终止后一周内,在乙方无其他违约情形或扣款的前提下,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3.乙方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按季度预付租金,即应提前15日付清下一季度租金。每期付款前甲方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需提供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4.水、电费按照甲方财务均摊计算,以实际均摊单价为准,按月支付。首次
抄表数由双方在正式交房时书面确定。
5.乙方如需办理工商注册地址迁入,经甲方同意后,甲方需配合提供必要的房产文件。在双方租赁合同结束后15日内,乙方必须无条件完成工商注册地址迁出。
(四)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自乙方欠租期开始日起按所欠租金的千分
之二每日向乙方收取房租滞纳金。
2.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拒不搬出影响甲方使用的,应支付双倍租金直至完成返租。
3.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导致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对方3个月的房屋租
金作为违约金,如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发生火灾、厂房损坏、设备毁损、灭失等的,
乙方应当照价赔偿,还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业、整改或罚款等损失,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5.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造成他方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外出租闲置厂房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3响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
使用效率,获取较为稳定的租金收入,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对外出租厂房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厂房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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