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股票简称:彤程新材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13621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
●被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
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微电子”)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8555万元;公司本次为科华微电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实际为科华微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华奇化工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725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对象中科华微电子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11月15日,公司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彤程电子与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
1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108555万元。2024年11月18日,公司与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华微电子与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实际为科华微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
2024年11月20日,华奇化工与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725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48亿元(含内保外贷),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
率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47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彤程新材关于2024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彤程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25层2501室
法定代表人:Zhang Ning
注册资本:人民币59983.0991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
2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481884.36万元、总负债213658.8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6884.02万元)、净资产268225.52万元;2023年年度彤程新
材的营业收入为34949.08万元、净利润67119.39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520393.20万元、总负债261292.3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24296.04万元)、净资产259100.89万元;2024年三季度彤程
新材的营业收入为36760.19万元、净利润36025.00万元。(未经审计)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彤程新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2、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北河路17-1号3幢1层1015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彤程电子总资产166390.21万元、总负债111738.6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47689.53万元)、净资产54651.52万元;2023年年度彤程电子
的营业收入为23386.50万元,净利润-1805.6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彤程电子的总资产193599.45万元、总负债120876.4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5215.58万元)、净资产72722.97万元;2024年三季度彤程电
3子的营业收入为25492.83万元、净利润-2251.54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4号(天竺综合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董栋
注册资本:4861.41914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科华微电子的总资产24799.75万元、总负债25606.6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2233.66万元)、净资产-806.90万元;2023年年度科华微电子
的营业收入为19797.14万元、净利润-2804.1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科华微电子的总资产25315.20万元、总负债22953.6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9263.55万元)、净资产2361.57万元;2024年三季度科华微电
子的营业收入为19919.78万元、净利润2785.36万元。(未经审计)与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持有科华微电子70.531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科华微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被担保担保签署担保是否有担保方债权人担保范围担保期间方金额日期类型反担保
4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自本合同生彤程新中国建设
上海彤2024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效之日起至连带材料集银行股份程电子9000年11(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主合同项下责任团股份有限公司无
材料有万元月15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债务履行期保证有限公上海第四限公司日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限届满之日担保司支行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后三年止。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彤程新北京科
兴业银行2024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该笔融资项连带材料集华微电
股份有限3000年11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下债务履行责任团股份子材料无
公司北京万元月18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期限届满之保证有限公有限公
海淀支行日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日起三年。担保司司的费用等。
自每笔债权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合同债务履华奇彤程新上海浦东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2024行期届满之
(中材料集发展银行2000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连带年11日起至该债
国)化团股份股份有限0万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责任无月20权合同约定工有限有限公公司空港元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证日的债务履行公司司支行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期届满之日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除科华微电子(公司持有其70.5319%的股权)外,均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科华微电子虽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但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5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61106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62%。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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