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陈建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忠、路小军、戴文东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