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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30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613证券简称:国联股份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锐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已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报

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同意提名刘锐女士、王惠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焦小源先生、程社鑫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上述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编制,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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