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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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1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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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股东参会人员签到。
(二)由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大会宣读《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由冯一平女士宣读《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各位股东
进行审议;
2、由孙建成先生宣读《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五)现场会议股东发言、提问。
(六)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九)计票人、监票人合计统计网络和现场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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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
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四、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不得录音录像,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五、会议提问环节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发言前,请向会议工作人员预先报告,由主持人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现场投票采用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审议意见,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表决计票工作由会议推选的股东代表担任;监票工作由监事和见证律师担任;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九、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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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盘活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拟累计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
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购买期限为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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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沈志峰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董事会提名沈海鸥先生为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合法有效。
沈海鸥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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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海鸥:1979年生,男,硕士,助理经济师。历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副主任、业务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亿田智能厨
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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