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证券简称:东方电缆公告编号:2024-03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或“公司”)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方案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改善治理,持续优化经营、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强化积极有效的投资者关系及合规有效的信息披露,扎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推动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专注主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牢牢抓住主业不动摇,抓住自主创新不动摇,着力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奋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利用数字化精细化成本管控、积极推行排产管理提升、优化库存,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启动ESG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ESG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ESG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为全球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在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绿色发展,积极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面向全球提供创新的海陆缆系统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构建东方特色的创新发展体系,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企业运营的全过程中。聚焦为客户、伙伴及产业链上下游创造价值,为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行业范例,推动产业和经济创新转型。积极回应社会期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将投资者利益与公司发展紧密相连。
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均实施现金分红,2021-2023年累计现金分红超过7亿元,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在2024年6月7日实施完毕。在坚持历年持续现金分红的基础上,未来,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将进一步加大现金分红比例,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披露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三、坚持规范运作、强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有效沟通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2024年,完成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结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时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促进规范运作;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落实独立董事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职尽责,通过积极参加培训等方式持续学习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监管动态,不断强化自律和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
完善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机制是公司为投资者权益提供保障的制度依据,保证公司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运作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做好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持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水平。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于企业内在价值,建立公开、透明、多层次的市场沟通机制。公司将持续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业绩说明会、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将行业情况、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等有效传递给投资者,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为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将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转化为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和管理层的执行,与投资者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认同感,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四、其他说明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受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法规等因素变化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中具体举措的进展
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做好经营,防范风险,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传递公司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