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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7-23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598证券简称:引力传媒公告编号:2024-016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引力传媒”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衍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潘欣欣、顾彬、贾延广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此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潘欣欣、顾彬、贾延广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此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解除限售或行权条件

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或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及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或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或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解除限售或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后方能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

票期权期间,若激励对象提出离职、明确表示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直接调减;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

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潘欣欣、顾彬、贾延广系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此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8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具体事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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