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6证券简称:普莱柯公告编号:2024-053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1/14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0.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414.29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0%
实际回购金额6032.8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66元/股~22.48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1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二)2024年11月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1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回购的最高价为22.48元/股、最低价为11.66元/股,回购均价14.5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32818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794960.48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5123707799.52346062273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8543001.9441429001.20股份总数352916573100.00346062273100.00
注:回购前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685.43万股为公司2021年完成回购的股份数量,该股份已于2024年1月完成注销。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1429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股份方案,上述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