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勋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诚国际”)《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嘉诚国际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林勋亮,男,研究生学历,主持或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基金项目,以及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委托规划咨询项目,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编多部专业教材。现任广东财经大学教授、高级经济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兼任广东省物流与供应链学会副会长、广东省本科高校物流管理
与工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新迈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与会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了34项议案;参与现场工作15天。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林勋亮应参加董事会次数9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9出席股东大会次数3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否
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本人对所讨论的事项提供独立的判断、知识和经验,促使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迅速而审慎的决策,并在保障董事会以公司最佳利益为目标行事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林勋亮应参加提名委员会次数1现场出席提名委员会次数1应参加审计委员会次数5现场出席审计委员会次数5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1现场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1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否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依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提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协助董事会在提升财务汇报质量、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强化风险管理、加强绩效
考核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3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 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
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除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现场考察,还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多方面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进行了事前认可并且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发展业务而进行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不存在较大差异。本人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了解相关担保安排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本人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所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此外,本人还核查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实行专项使用。公司与有关各方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人认真审议了报告期内发生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认为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五)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对信息披露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要求。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一季度业绩预增的公告》。本人认为公司及时向市场传递自身经营状况,对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利益有着积极意义。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担任嘉诚国际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的监管规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合理。
(八)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32485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3324857.00元;转增
11195931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5207884股。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8月29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实施完毕。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
度利润分配事项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和未来发展需要。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梳理了以往年度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公司股东曾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但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本人未发现或获悉相关承诺人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职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发布了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及文件80余份,全年度未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十一)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通过审核委员会的工作协助董事会检讨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外,还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控测试缺陷及整改情况汇总表以及审计师提交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汇总,在独立董事全体会议上听取有关内部控制的报告以及与经理层和审计师交换意见,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与评价。
五、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客
观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全面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勋亮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