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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530证券简称:神马电力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

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819770299.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

131日公司总股本43226332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

29871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7467056.6元(含税),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3.5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现金分红总额(元)197467056.6110623505.7221613166.3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10729661.62158399591.1849126170.13

的净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819770299.5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29703728.67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否低于5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72751807.64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329703728.67

销总额(元)

2现金分红比例(%)190.85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否

于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投资者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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