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0证券简称:司太立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解除及其一致行动人补
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胡健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1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4%占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2.43%)。
*本次补充质押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控人之一胡锦生先生。本次再质押股份数量:2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50%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4.29%)。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股东名称胡健本次解质股份15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43%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解质时间2024年9月19日持股数量61740000股
持股比例14.08%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46300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4.9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5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健先生不存在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二、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
2023年7月5日,胡锦生先生将持有的14870000股司太立无限售流通股
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交易日为
2024年7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提前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024年1月19日,胡锦生先生就上述质押业务将持有的700000股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年1月25日,胡锦生先生就上述质押业务将持有的2200000股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2月6日,胡锦生先生就上述质押业务将持有的2200000股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近日接到胡锦生先生的函件,其将持有的合计2200000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与国泰君安就上述业务办理了股票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融是否为控本次质押股是否为是否补股东名称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资资金
股股东数(股)限售股充质押比例比例用途国泰君安证偿还个
胡锦生是2200000否是2023/7/52024/7/4券股份有限4.29%0.50%人债务公司及投资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情况情况已质已质未质未质持股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占其所占公司股东持股数量押股押股押股押股比例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持股份总股本名称(股)份中份中份中份中
(%)量(股)量(股)比例(%)比例(%)限售冻结限售冻结股份股份股份股份数量数量数量数量
胡锦生5132796811.71413968004359680084.949.940000
胡健6174000014.08478000004630000074.9910.560000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68582881.560000
牧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11992625627.35891968008989680074.96%20.51%0000
备注:2024年9月12日,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5.0181%,转让收入用来偿还质押融资借款,本次协议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52)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和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对应融资到期质押股份数占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股东名称到期时间余额
(股)比例(%)比例(%)(万元)
已到期3477680067.757.9311826.91胡锦生
半年内882000017.182.014000.00
胡健已到期4630000074.9910.5618012.62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牧
-----鑫春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8989680074.96%20.51%33839.53
胡健先生和胡锦生先生在国泰君安的质押融资已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对第三方协议转让公司5.0181%股权取得的转让收
入来偿还部分融资余额,剩余部分协商进行展期,预计展期不存在重大障碍。
2、控股股东当前不存在通过非营业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
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对外投资,不会对公
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份预计不存在被冻结或强制平仓等风险,预计不会对其向
公司委派董事席位、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当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