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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5页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8888号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司太立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
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
第1页共5页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浙江司太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司太立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第2页共5页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89.53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75元,共计募集资金93498.00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486.28万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458.76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7.53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93011.7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59.9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79.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99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铺底流动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注]总投资额建设投资投资额资金或核准文号年产1550吨非离
180423.5167779.24153537.9326885.582204-331024-04-01-507398
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
第3页共5页募集资金铺底流动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注]总投资额建设投资投资额资金或核准文号原料药项目年产7710吨碘相
关化合物及56266.0849266.087000.002209-360982-07-02-636815
CMO/CDMO 产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25000.0028000.00
合计264689.5992779.24202804.0161885.58[注]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148000.00万元,其中年产 1550 吨非离子型 CT 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05000.00万元、年产7710吨碘相关化合物及CMO/CDMO产品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800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2779.24万元,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年产 1550吨非离子型 CT造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67779.24万元、年产7710吨碘相关化合物及CMO/CDMO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0.00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5000.00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3847.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占总投资的项目名称总投资额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合计比例(%)资金年产1550吨
非离子型CT造
180423.5113847.7613847.767.68
影剂系列原料药项目
合计180423.5113847.7613847.767.68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69.8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第4页共5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用458.76
审计及验资费用84.9142.45
律师费用117.92117.92
信息披露费用33.969.43
印花税23.19
合计718.75169.81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