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9证券简称:立霸股份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26762658.1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6327839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所持有的2550096股后的股份数量为2637777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263777743.0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并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计算,按此计算,则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541428729.28元(含2023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266327839.00元和2023年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金额11323147.28元)。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合计为84.62%。公司2023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送股,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公司在响应国家鼓励上市公司
积极进行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的号召下兼顾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全体股东分享经营及发展成果,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的基础上提出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