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已于2024年9月9日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陈不非,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浙江天台造纸厂、天台县工业局、天台县政府办公室、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历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银轮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宇声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明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4次,作为公司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次数陈不非6600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审议董事会议案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对各项议案均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并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有效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同时,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等机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通过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监督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针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发展规划、投资并购项目、市值管理、内控建设及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效推动了公司管理水平的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保障独立董事依法履行职权,通过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让独立董事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业务进展和规范运作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工作条件和必要支持。
(七)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培训,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
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等,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相关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在战略决策、风险管控、合规经营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履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不非
2025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