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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09 00:00 查看全文

科沃斯 --%

证券代码:603486证券简称:科沃斯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13633转债简称:科沃转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日:股票期权:2024年11月7日;限制性股票:2024年

11月7日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数量:股票期权1321.23万份、限制性股票609.36万股

*首次授予权益登记人数:989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1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

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9日,公司披露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于2024年11月7日完成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2、首次实际授予数量:1321.23万份

3、首次实际授予人数:989人

4、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32.31元/股

2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占公司2024年11获授的股票期权数序号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总数的比月6日股本总额的量(万份)例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

1马建军22.401.35%0.04%

董事会秘书

董事、副总经理、

2李雁33.602.02%0.06%

财务负责人

3冷泠董事48.002.89%0.08%

4李钱欢董事6.680.40%0.01%

5徐伟强副总经理16.801.01%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

1193.7571.78%2.10%

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984人)

首次授予合计1321.2379.44%2.32%

预留341.9020.56%0.60%

总计1663.13100.00%2.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的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行权

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

个月、48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行权。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15日起算;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25%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25%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行权期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25%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行权期至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25%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4第一个行权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

第二个行权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第三个行权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第四个行权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若未达成上述考核指标,该类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等级 A B+ B/B- C D定义杰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行权比例1.01.01.000

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良好,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股票期权计划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0日

2、首次实际授予数量:609.36万股

3、首次实际授予人数:975人

4、首次授予价格:20.2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5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本激励计划授占公司2024年

序号姓名职务票数量予限制性股票总11月6日股本总(万股)数的比例额的比例

1冷泠董事24.003.13%0.04%

2李钱欢董事3.340.44%0.01%

3徐伟强副总经理8.401.09%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73.6274.74%1.01%

以及公司其他骨干员工(972人)

首次授予合计609.3679.39%1.07%

预留158.1520.61%0.28%

总计767.51100.00%1.3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

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

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6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25%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25%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25%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25%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7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以上市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该类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7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

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等级 A B+ B/B- C D定义杰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1.01.01.00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比例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良好,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0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4XAAA2B0127),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12 日新增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4年10月12日,公司已收到975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123090720.00元,其中增加股本60936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6997120.00元。

三、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登记情况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于2024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科沃斯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分四期行权):1000000749、1000000750、1000000751、

1000000752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609.36万股。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

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4年11月7日。

四、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9201560股增加至

57529516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创领智慧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授予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1615609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42.45%,授予登记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五、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本次变动前其他变动本次变动后类别(注)本次变动数比例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

有限售条件股份00609360060936001.06

无限售条件股份569201511100.0049056920156098.94

合计569201511100.00496093600575295160100.00

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

9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需要摊销

2024年2025年2026年2027年2028年

的总费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

股票期权11258.261606.524813.682743.571519.88574.59

限制性股票5687.27863.952547.421332.95691.16251.78

合计16945.532470.487361.114076.532211.04826.37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八、备查文件

(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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