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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浙江·台州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八日
1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5
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17
议案三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
2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下午14:00会议地点: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
99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会议议案—5、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7、议案三《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
8、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9、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
10、计票、监票
—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1、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3—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2、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13、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4、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15、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6、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17、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4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
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六、本次会议议案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三个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
5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七、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6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7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6月3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7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60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7月5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将于
2021年7月12日实施。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由21.60元/股调整为21.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7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30万股。因此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9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23.40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8公司完成登记。
7、2022年4月19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1.40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6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8、2022年8月4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7月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40元/股调整为21.15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1.1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9、2022年8月4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部分解锁上市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464400股,解锁上市日为2022年8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3年8月14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解锁上市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二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
9合解锁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348300股,解锁
上市日为2023年8月18日。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11、2024年4月8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7月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15元/股调整为20.75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7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12、2024年8月26日,公司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7月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75元/股调整为20.25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5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
10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3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28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78.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8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5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办理缴款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最后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86人调整为283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由178.60万股调整为177.3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6、2023年4月27日,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1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2年7月实施2021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82元/股调整为23.57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3.5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1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7、2023年6月6日,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部分解锁上市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7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锁,解锁数量共计687200股,解锁上市日为2023年6月12日。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3年9月22日,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3年7月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57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3.1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9、2024年4月8日,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3.1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6200股限制性股
12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结。
10、2024年8月26日,公司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于2024年7月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17元/股调整为22.67元/股;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2.6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终止实施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和凝聚力,有利于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显著变化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在统筹考虑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以及股权激励相关工作整体安
排基础上,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
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公司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
13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后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回购价格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0.25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回购价格为22.67元/股。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涉及的15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438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终止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涉及的26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9846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9282832元,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类别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原因变动后(股)有限售条股权激励限制性
1328400-13284000
件股份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无限售条898106828-2871000户股份注销(2022895235828件股份年回购方案)
总计899435228-4199400-895235828
注1: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和2021年、2022年股
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一起进行注销,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注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因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会计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14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行业、市场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上市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合适的方式,践行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实施2021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计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
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九洲药业2021、2022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终止2021、2022年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等事项,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终止2021、2022年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之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价格调整、本
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15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16议案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的2871000股库存股进行注
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调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方案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2年9月6日,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日、9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2022-078)。
二、回购的实施与股份使用情况
1、2022年9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9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2、2023年6月1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事项,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71000
17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成交的最高价为40.96元/股,最
低价为29.7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89613.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三、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287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
因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和2021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一起进行注销,股份
变动如下表:
类别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原因变动后(股)有限售条股权激励限制性
1328400-13284000
件股份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无限售条898106828-2871000户股份注销(2022895235828件股份年回购方案)
总计899435228-4199400-895235828
注1:关于2021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注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8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
司管理层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19议案三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28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用途由“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的2871000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鉴于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和2021年、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一起进行注销,共计
拟注销股份4199400股。股份变动如下表:
类别变动前(股)本次变动(股)变动原因变动后(股)有限售条股权激励限制性
1328400-13284000
件股份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无限售条898106828-2871000户股份注销(2022895235828件股份年回购方案)
总计899435228-4199400-895235828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4199400股注销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20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99435228元。895235828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899435228股,每股票面价值1元人895235828股,每股票面价值1元人民民币。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币。公司的股份结构为:普通股
899435228股,无其他种类股份。895235828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8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