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25-012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基金概述2022年8月2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棠基金”或“有限合伙企业”)2000万元份额,占海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7037%。
2022年9月6日,海棠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024年6月3日,海棠基金增加1名有限合伙人并变更出资额,调整单一项
目投资金额限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数量。此次调整后公司认缴的海棠基金份额占海棠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3.210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3日、2022年9月8日、2024年6月4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
鉴于有限合伙企业实际运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变更一名有限合伙人,延长经营期限,调整各合伙人出资缴付期限及管理费收取标准,并就以上事项重新签署经调整后的《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本次调整不涉及吉比特认缴出资额调整。
1具体调整如下:
(一)变更一名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杨晓峰从有限合伙企业退伙,天津顶晟无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新增认缴5000万元海棠基金份额,有限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不变。
1、本次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顶晟无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QFYK4E
成立时间:2017年5月8日
法定代表人:刘欣
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天大道1620号生态科技园启发大厦2层103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顶晟无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吉比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
2、本次变更后的全体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万元)(%)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1普通合伙人1000.1604(有限合伙)
2天津海棠海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8026天大(天津)科创股权投资基金
3有限合伙人1000016.051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北洋集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人55008.8283(有限合伙)
凝聚滨海企业家俱乐部(天津)
5有限合伙人50008.0257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天津仁爱信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8.0257
7天津顶晟无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8.0257
2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别(万元)(%)
8天津万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8.0257
9刘毅有限合伙人50008.0257
10李海平有限合伙人50008.0257
11北京盛世凯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3.2103
12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3.2103
13付敏英有限合伙人20003.2103
14李志毅有限合伙人20003.2103
15薛梅有限合伙人20003.2103
16祁永有限合伙人20003.2103
17孙兴文有限合伙人15002.4077
18天一瑞晟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1.6051
19李莉有限合伙人10001.6051
20张炳文有限合伙人5000.8026
21天津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1604
22苏长君有限合伙人1000.1604
合计62300100.0000
(二)延长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起7年延长至10年,其中投资期从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起3年延长至5年,退出期从投资期届满后的4年延长至5年。
(三)调整各合伙人出资缴付期限有限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的出资缴付期限由2025年6月30日调整为2027年6月30日。
(四)调整管理费收取标准
根据原《合伙协议》约定,投资期内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
退出期内年管理费为未回收投资金额的2%;退出期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因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期与退出期均延长,为维护各有限合伙人的利益,相应调整管理费的收取标准: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的前3年年管理费为基金认缴出
资总额的2%;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的4-7年为未回收投资金额的2%;自合伙
3企业成立之日起的7年后不收取管理费。
三、本次调整经公司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有限合伙企业实际运营情况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限合伙企业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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