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4919757.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876448524.02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720411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284800股后,以71756301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1147053.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进行其他形式利润分配。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为52171629.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为0.00元。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分红以及本次尚未实施的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下表简称“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情况如下:
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项目(元,含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717563010.0075.94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769734639.0081.46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717563010.0075.94
并注销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
2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经核算相关指标,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因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法定要求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17563010.00504287707.00122224600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4919757.131125119212.351460874459.68
(元)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1876448524.02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444096722.00
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176971143.05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444096722.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否
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207.66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平均值;(2)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为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下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并实施。
现金分红条件:(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董事会评估
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后认为资金充裕,当期适合进行现金分
3红。
现金分红比例上限:当期内现金分红金额累计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100%。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出席7人,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出席3人,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和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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