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8证券简称:柳药集团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563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854872384.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23023731.39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确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1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988638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99546759.61(含税),占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5.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299546759.61261157465.90211791887.45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4872384.00849591844.12701518265.3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2823023731.3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772496112.9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801994164.50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772496112.96
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否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96.32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否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对应年度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投资者合理诉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体现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投资者合理回报、现
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