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6证券简称:日出东方公告编号:2025-007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
押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了《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公告》,为满足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贡觉日出东方以其享有的贡觉特许经营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向国开
行西藏分行提供质押并申请融资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期限为30年,贡觉日出东方各股东为该笔贷款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近日,经贡觉日出东方与国开行西藏分行一致确认,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贷款的贷款金融机构变更为以国开行西藏分行为牵头行、邮储银行拉萨支行为参加
行的银团,银团贷款总金额、期限及贡觉日出东方各股东提供的担保措施不变。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资金需求,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经公司于
2025年1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
西藏贡觉日出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贡觉日出东方”)以其享有的贡觉特许经营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向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西藏分行”)提供质押并申请融资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期限为30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日出东方阿康”)、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季沐歌科技”)为该笔融资贷款提供相应形式的担保。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5年1月3日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股权质押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近日,为了提高融资效率、增强融资灵活性及拓展金融机构融资渠道,经贡觉日出东方与国开行西藏分行一致确认,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融资贷款的贷款金融机构变更为以国开行西藏分行为牵头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
治区分行拉萨市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拉萨支行”)为参加行的银团,本次银团贷款总金额、期限及贡觉日出东方各股东提供的担保措施不变,贡觉日出东方以其享有的贡觉特许经营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为该笔28000万元贷
款提供质押担保;西藏日出东方阿康通过在国开行西藏分行存放保证金+动态补
足的方式提供质押担保,确保在贷款全生命周期任何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少于
2800万元;同时,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以及四季沐歌科技集团以其持有的
贡觉日出东方全部股权为该笔银团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及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贡觉日出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22MADKJ3AB47
成立时间:2024年5月11日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啊嗄南路一楼33-4号商铺房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崔桂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
器件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
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供暖服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设计;
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贡觉日出东方99%股权,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持有贡觉日出东方0.5%股权,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贡觉日出东方0.5%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贡觉日出东方为2024年5月新成立的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212.86万元,负债总额为0万元,净资产为7212.86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为0万元。
贡觉日出东方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贡觉日出东方以其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贡觉日出东方享有贡觉特许经营项目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贡觉日出东方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下享有的全部权益和收益)为银团贷款本息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为国开行西藏分行以及邮储银行拉萨支行,担保范围为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贷款本金28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债权实现费用等。
(二)保证金质押担保
贡觉日出东方股东西藏日出东方阿康通过在国开行西藏分行存放保证金+动态补足的方式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
项目融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保证在贷款存续期间任何时点保证金金额不少于2800万元,且同意质权人在贷款本息未获得全额清偿前多次进行扣划直至贷款合同项下债权及债权实现费用获得全额清偿为止,若每次划扣后保证金实际余额低于2800万,则西藏日出东方阿康须于限期内补足差额部分,补足次数不限。
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质权人为国开行西藏分行以及邮储银行拉萨支行,担保范围为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贷款本金28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债权实现费用等。
(三)股权质押担保
1.出质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
司、四季沐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质权人:国家开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拉萨市支行。
2.质押物: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贡觉日出东方99%股权、西藏
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贡觉日出东方0.5%股权、四季沐歌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贡觉日出东方0.5%股权。
3.担保范围:贡觉特许经营项目贷款本金28000万元、利息、罚息、复利
及债权实现费用等,质押期限与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四、质押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质押担保主要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贡觉日出东方实施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贡觉县城区清洁能源集中供暖特许经营试点项目的资金需求,以推动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需要,且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相关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项目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融资成本。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393.00万元,均为
公司对所属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43%。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