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二零二五年三月声明与承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
本核查意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一)本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相关各方提供,相关各方对所提
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三)本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
本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
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未经独立财务顾问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时间、为任何目的、以任何形式复制、分发或者摘录本核查意见或其任何内容,对于本核查意见可能存在的任何歧义,仅独立财务顾问自身有权进行解释。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
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除非文义另有所指,释义与《重组报告书》等公告文件保持一致。
1目录
声明与承诺.................................................1
目录....................................................2
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3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3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3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4
四、本次重组支付方式............................................5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5
六、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介绍..........................................6
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7
一、本次重组交易决策过程及审批情况.....................................7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及交付情况....................................7
三、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7
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意见...........................................9
2第一节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da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rp.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743723947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439040000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竞宏股票上市地上交所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证券代码 603358.SH
成立时间2002-11-25
上市日期2017-01-25住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办公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68号
电话86-523-84593610
传真86-523-84593610
公司网址 www.hdqckj.com
电子信箱 hdzq@hdqckj.com
汽车及汽车系统技术研发、成果转让,生产、加工汽车零部件及总成件;设计、制造汽车夹具、检具、汽车车经营范围身外覆盖冲压模具;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鞠小平、何丽交易方案简介萍、万小民、郑欣荣、邹占伟持有的江苏恒义合计44.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不含募
59400.00万元集配套资金金额)交名称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易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电池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标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所属行业
的 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
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其他
(如为拟购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买资产)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交易性质□是否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是□否
本次收购江苏恒义44.00%少数股权的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其他需特别说明的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最终募集配事项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本次拟交
交易标的评估评估结果增值率/交易价格其他基准日易的权益
名称方法(万元)溢价率(万元)说明比例
2023年
江苏恒义10月31收益法135200.00135.16%44.00%59400.00无日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议一致确定江苏恒义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35000万元。
鉴于上述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截至日为2024年10月30日,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东洲评估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交易标的进行加期评估并出具《加期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标的公司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
本次加期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30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最终评估结论。经评估,交易标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37000.00万元,与其以202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值相比未发生减值,交易标的价值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本次交易标的作价仍以202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依
4据,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减值,不涉及调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亦不涉及调整本次交易方案。
四、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交易标的序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交易对方名称及权益方支付的总号比例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对价江苏恒义
1鞠小平13408.8213408.82-26817.64
19.86%股权
江苏恒义
2何丽萍10351.1810351.18-20702.36
15.34%股权
江苏恒义
3万小民4455.004455.00-8910.00
6.60%股权
江苏恒义
4郑欣荣891.00891.00-1782.00
1.32%股权
江苏恒义
5邹占伟594.00594.00-1188.00
0.88%股权
江苏恒义
合计29700.0029700.00-59400.00
44.00%股权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 股)
1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80%,考虑2023年年度权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公告之日,即2023年益分派调整后发行价格调
12月26日整为14.64元/股。2024年
中期权益分派已实施,发行价格调整为14.49元/股。
20496891股(考虑2023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调发行数量整),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6%(不考虑配套融资)是否设置发行价
□是否格调整方案
1、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华达科技股份,其本人同意若用于
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已满12个月或以上的,则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若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12锁定期安排个月,则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后续股份解除限售以及减持事宜将
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颁布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次交易协议中的有关约定进行;
2、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华达科技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股
5份红利、转增股份等,同样遵守上述锁定安排及减持要求;
3、如前述锁定期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交易
对方同意遵守并执行届时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4、交易对方确认并同意,就其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除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锁定外,将根据各方另行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各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比例进行逐年解锁,可解禁股份数量应于业绩承诺年度的专项审核意见已经出具后进行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交易对方当年度可解禁的股份数=标的公司当年度业绩承诺净利
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方通过本次
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当期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如有)
注: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7月、2025年2月分别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中期
权益分派,本次发行方案已考虑该因素。
六、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不超过29700.00万元金额发行对象发行股份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拟使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项目名称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万元)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用途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9700.00100.00%
及本次中介机构费用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种类每股面值1.00元
(A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的发行期首日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总股本的发行数量
30%
是否设置发行
□是否价格调整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内,认购方所认购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而增
锁定期安排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重组交易决策过程及审批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及交付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恒义44.00%股权。
靖江市数据局于2025年3月11日核准标的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
相关事项,并向标的公司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江苏恒义44.00%股权已全部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以上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江苏恒义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1、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相关方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的资
产交割审计报告结果履行相关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有关约定。
2、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
股份登记、上市手续。
3、上市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前述发行涉及新增股份的相关登记、上市手续;
4、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订等事项在
工商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5、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76、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后续涉
及的相关事宜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8第三节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标
的资产过户程序合法、有效;
3、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
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9(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平成雄张思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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