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1证券简称:威尔药业公告编号:2024-026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吴仁荣、高正松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是否质押本次质押是否是否占其所占公司股东为控原质押原质押展期后质权融资展期股数为限补充持股份总股本名称股股起始日到期日到期日人资金(万股)售股质押比例比例东用途
763否2023-9-12024-8-302025-8-2941.19%5.63%
吴仁荣海通
125否2023-9-52024-9-42025-9-4证券6.75%0.92%自身
是否股份资金
593否2023-8-312024-8-302025-8-29有限42.02%4.38%需求
高正松公司
75否2023-9-52024-9-42025-9-45.31%0.55%
合计/1556//////47.68%11.49%/
二、本次股份补充质押情况是否为本次质押是否是否占公司质押融股东质押质押占其所持控股股股数为限补充质权人总股本资资金名称起始日到期日股份比例东(万股)售股质押比例用途
192.68是2024-8-302025-8-2910.40%1.42%
吴仁荣海通证
30.32是2024-8-302025-9-4券股份1.64%0.22%补充
是否
161.24是2024-8-302025-8-29有限公11.43%1.19%质押
高正松司
16.76是2024-8-302025-9-41.19%0.12%
合计/401/////12.29%2.96%/上述质押是对前期股票质押业务的展期及补充质押,前期质押公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质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本次展期及补充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已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已质押股份未质押股份情况情况本次披露前本次披露后占其所占公司股东持股持股已质押已质押未质押未质押累计质押累计质押持股份总股本名称数量比例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数量数量比例比例限售股冻结股限售股冻结股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
吴仁荣1852198113.67%88800001111000059.98%8.20%0000
高正松1411198610.42%6680000846000059.95%6.25%0000
陈新国1411198610.42%5350000535000037.91%3.95%0000
合计4674595334.51%209100002492000053.31%18.40%0000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吴仁荣、高正松、陈新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674.59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51%。本次股份质押后,三位一致行动人累计
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2492万股,占其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53.31%,占公司总股本的18.40%。
四、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及一年内不存在质押股份到期的情况;未来一年后
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492万股,占其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53.31%,占公司总股本的18.40%。
控股股东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公司现金分红、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控股股东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暂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