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证券简称:安井食品公告编号:临2024-080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光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安井食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安井食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因此,同意《安井食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
《安井食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9月25日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02.12元/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
08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4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退休,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9.98万份由公司注销。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符合行权条件的1415名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447.5840万份,行权价格为102.12元/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4)。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